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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其中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中的“孝”文化的地位尤为突出。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仍需要汲取“孝”文化的精髓和理念。《论语》作为儒家经典文本之一,其中蕴含孔子对 “孝”的重要性的分析以及“孝”的根本、目的、应用和新主张的系统化阐释。当今人们要继续借鉴孔子“孝”文化中 的积极成分,注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做好“小孝”,致力“大孝”;立足“近孝”,追求“远孝”;实现“孝身”、“孝 心”、“孝志”而达到“至孝”,进而构筑和谐“家庭”,实现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伟大复兴。
关键词:孔子;论语;孝;价值观
中图分类号:B2 2 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 00 1-02 2X(20 1 6)0 1-00 1 2-0 6
文以载道,文以化人。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孔 子诞辰 2 5 6 5 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上讲到:“当代中 国是历史中国的延续和发展,当代中国思想文化也 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传承和升华,要认识今天的 中国、今天的中国人,就要深入了解中国的文化血 脉,准确把握滋养中国人的文化土壤。”[1]中国传统 伦理道德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其中,“孝”是最重要 的德性和善行。中华“孝”文化在中华民族发展历程 中处于重要地位,并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被历 代传承。从儿童的启蒙教材《三字经》中“香九龄,能 温席;孝于亲,所当执;首孝悌,次见闻”,到《二十四 孝》中的“孝感动天”、“亲尝汤药”、“恣蚊饱血”等,以 至被封为儒家经典的《孝经》,都在教导人们对“孝” 的认知和践行。作为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儒 家思想,自然对什么是“孝”、为什么要“孝”以及如何 行“孝”等进行探讨和阐释,其创派圣人孔子以《论 语》为“基础”详尽阐述了“孝”文化,且至今仍有极大 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论语》中关于“孝”的重要性的分析
《论语》中关于“孝”的阐述,分直接和间接两种。 “孝”字在《论语》中共出现 1 9 次。其中孔子本人谈 及“孝”者 1 2 则,共 1 6 次。其弟子谈及“孝”者 2 则, 共 3 次。《论语》中尚有数则语句,虽没有出现“孝” 字,但隐含着对“孝”的重视、提倡和阐述。夫子重 “孝”,以此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
(一)“孝”乃为人之本
“血缘关系是自然的关系,因此,体现于父母子 女关系中的孝便带有自然的性质。同时,孝在本质 上是一种社会伦常关系,父母子女关系一旦以孝的 形式展现,便突破自然的领域而带有人文的意义”[2] (P1 6)。可见,“孝”是人区别于其他存在物而为人的 根本。正如,“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者也,其 为仁之本与?”[3](《学而》)君子乃人之标志,其致力于 根本。“根本”树立,道才能随之产生。“仁”作为儒 家学说的重要思想,内涵“孝”理念。“孝悌‘仁’之 本”,可谓“孝悌‘人’之本”,从中也凸显“孝”作为伦 理道德核心的重要地位。一方面,追根溯源,“孝”乃 对生命来源的敬重。孔子思想中的“孝”也是对人之 为人的首要阐释。由“天命观”这个层面而言,孔子 曾回答季路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及“未知生, 焉知死”[3](《先进》)。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向来是件不 可言传之事,与其不切实际地去臆测,倒不如在现实 中找到人的来源。由此,除了神话传说中的人物外, 每个人生来就注定有父母这个实体,孔子是将鬼神 悬而不答,则必不能避开与父母关系及对待父母的 态度和行为问题,亦随之会谈及到对“孝”的理解。 “孝”父母,即对生命由来的敬重,是人从能自主行事 开始就要面对的首要问题。孔子避开“天命”而言人 事之“孝”,这是他整个理论的基础,故而重视对“孝” 的阐述,也间接体现了“孝”是对生命来源的敬重。 另一方面,通观内外,“孝”论尽“天下之人事”。庄子 之《天下篇》与夫子之后裔子思在《中庸》提及,但凡 天下之事,皆是人事,人事之中,孝的地位极其重要。 《中庸》开篇便提“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 谓教”[4],《论语》之谓“夫子之文章,可得闻也;夫子 言天道与性命,弗可得闻也已”[3](《公冶长》)。《论语》 中关于“孝”思想可谓全书的精髓和红线,也是人之 根本的伦理道德,其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影射“善”、 “仁”、“忠”等关系天下事情的价值理念,一定程度上 可以说就是论尽“天下之人事”。正如“里仁为美,择 不处仁,焉得知”[3](《里 仁》),人以安居于人德为美, 如果择身所居而不选仁,不能算作聪明。同样,“大 德不逾闲,小德出入可也”,在夫子思想里,“孝”乃大 德,至上之德,为人行事之根本和方向。
(二)“孝”乃齐家之要
众所周知,西方社会更多的是以原子式的、独立 的个人为基础,将家庭视为个体追求幸福的工具和 场所。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以“个人”取代了“家”,致 使“家”在社会、政治以及伦理之中的重要性受到忽 略。而且,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关键时期,西 方社会的“个人主义”、“利己主义”等思想冲击着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影响着家庭的和睦、社会的和谐 以及国家的稳定。与之相对,中国古代家庭伦理的 基调则为“家国一体”,个人从属于家,家又从属于 国,可谓家是最小国,国是最大家,而齐家的要义首 先在于“孝”。一方面,“孝”是家庭成员和睦的根本。 “孝”可以理解为家庭中趋向共同的价值观,使家庭 成员产生巨大的聚合向心力,维护家庭的和睦团结。 家庭之“孝”的基本表现就是在家不失“孝”礼节。譬 如,“君赐食,必正席先尝之。君赐腥,必熟而荐之。 君赐生,必畜之。君祭,先饭”[3](《乡党》)。同样的道 理,在家中可以将父母视为“君”,要注重相关礼节, 尊重、孝顺父母,恭敬兄长。此外,要心怀孝道,消除 代沟。父母和子女只是特殊的缘分而已,将来的一切都要化成一体,化为一气,同为天地、阴阳的子女, 注定要和谐一体,内涵“和谐”的要求和理念;另一方 面,“孝”是家庭伦理的基础。孔子认为“孝”是基本 的家庭伦理道德,是维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家 庭和谐、幸福的根基和前提离不开孝。孝,既是德性 伦理文化,又是规范伦理文化,能够实现家庭成员的 “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统一。《论语》中也提及子女 对家庭长辈的服从,虽说有一定局限性,但“这样做 的目的仅在于维持家的稳定和延续”[5]。当然,反过 来讲,在“孝”消隐之时,就是“家”分崩离析之日。现 代社会的根本问题就是“家”的消失,即家的内在精 神本质———“孝”的缺失,例如今日的养老、婚姻、教 育等方面的严重问题,都与“孝”文化的消退相关。
(三)“孝”乃治国之礼
“孝”文化与“为政”、“治国”密切相关。《论语· 为政》记载:“季康子问:‘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 子曰:‘临之以庄则敬,孝慈则忠,举善而教不能则 劝。’”“盖谓在上者能导民于孝慈,使各得孝其老,慈 其幼,则其民自能忠于其上”[6]。可见,若一国之君 能做到上孝下慈,那么广大民众自然就会被感化而 忠诚于上。可谓孝是“文”、“政”之基础。孔子之所 以重“孝”,将“孝”视为治国之礼,离不开他对历朝历 代经验的借鉴和自身的切实体会。一方面,根据历 朝历代经验教训,“孝”是国家安稳的保障。子曰: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 以礼,有耻且格。”[3](《为政》)自古以来,借助于“政”、 “刑”来治理国家是不能废除的,但是如果只是单纯 依靠“政”和“刑”,就如只是依靠法治,百姓虽然免于 罪过,但是不知羞耻,且不会有羞耻之感。因此,唯 有“德”、“礼”是顺应人性的善行和规范,才能做到 “有耻且格”,其中“孝”又是德之要、礼之本。同样, “‘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诚哉是言 也”[3](《子路》)。善人之国以及国中的善人,最大特 征就是 “孝”。而 且,“上 好 礼,则 民 易 使 也”[3 ](《宪 问》),处于执政地位的领导人重视礼,不仅做到“修己 以安人”,还要做好“修己以安百姓”,老百姓就乐意 服从领导。另一方面,孔子自身对“为政”有较强的 敏锐性。“‘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 政,奚其为为政”,“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 星共之”[3](《为 政》)。古代的政治人物有三种,即为 政、执政和从政。孔子认为,以道德原则来为政、执 政和从政,政中之人就像北极星一样,形成一种凝聚 力、向心力,广大民众都围绕着他。孔子突出了“德” 的政治意义,主张“仁政”和“惠民”,认为“德”是治理国家、赢得民心的关键,这也是区分“仁君”与“暴君” 的标准。可见,道德原则是治国之礼,“孝”之德又是 儒家文化重要的道德原则,能够实现人心归顺,人心 所向,进而可以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和谐、国家稳定。
(四)“孝”乃平天下之策
孔子所提倡的“孝”理念在西周的礼乐文化中占 有重要地位,期间的很多社会伦理道德,都是以“孝” 为中心展开的。春秋变革时期,周初形成和确立的 社会道德观念已出现了明显的颓废之势,所谓“君子 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 年 不 为 乐,乐 必 崩”[3](《阳 货》)。礼坏乐崩,天下大乱,道德不一。所以,夫子试 图寻求平天下的策略,于是他从“孝”着手,将“孝”文 化视为平天下之策。一方面,从宏观来讲,“孝”可以 开万世之太平。孔子生活在春秋中期,此际,中国社 会正处于剧烈转型时期,周王的地位已严重下降,各 诸侯不再对周王室唯命是从,他们之间的蚕食、攻 伐,逐渐形成了诸侯争霸的局面,致使“礼坏乐崩”。 而孔子本人则竭力恢复周王室的统治,恢复国家相 应的礼仪制度和范式。众所周知,“周之文化,以礼 为渊海,集 前 古 之 大 成,开 后 来 之 政 教”[7 ](P1 3 8 )。 “礼”中的“孝”是这套范式的重中之重,它在当时既 与侍奉父母有关,也与祭拜祖先相连。另外,周重 “乐”,并将“乐”重点运用在祭祖的过程之中,形成规 模宏大的祭礼。如此推崇周礼的孔子,当然也会重 视其“乐”,进而重视“孝”。可见,要使国家的民众对 领导者认可、忠诚并勤勉于办事,很关键的一条就是 强调“孝慈”。另一方面,从微观来讲,国君身体力行 方可成就大业。纵观各国,作为一国之君,具备“孝” 思想,且身体力行,方可成就大业。例如,“子谓子产 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已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 也惠,其使民也义’”[3](《公冶长》),孔子指出了子产的 四种合乎君子之道的“人本”品行,可谓“民为贵,社 稷次之,君为轻”[4],为人处世庄严恭敬,侍奉国君严 肃认真,教养百姓富有恩惠,役使人民合乎情理。当 然,“孝”作为平天下之策,必须“行真”。正如,“恭而 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 则绞”[3](《泰 伯》),作为君子,必须身体力行,做到真 懂礼、真信礼、真行礼,这样才会实现“众星拱之”的 和谐局面。
二、《论语》中有关“孝”文化的阐释
孔子在《论语》中关于“孝”的阐述条理清晰、内 容丰富,归本溯源,我们可以从“孝”的根本、“孝”的 目的、“孝”的应用以及孔子对“孝”的新主张等几个 方面来归纳和分析。
(一)“孝”的根本:孝养父母
“孝”可 以 成 为 中 华 优 秀 传 统 道 德 的 “元 德”。 “人莫非父母所生所养,父母慈爱子女,子女敬爱父 母是一种天然的情感。因人际的第一亲情以及人性 之中必有的道理而立孝之伦理,人人都愿意接受” [8]。《论语》中所隐含的“孝”的基石、根本在于孝养 父母。其一,要服侍孝养父母。子曰:“今之孝者,是 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3] (《为政》)可见,人与犬马的区别是,人不单要保证父母 基本的吃穿住用行,更要怀着一颗恭敬心,孝敬父 母。此外,“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 以惧”[3](《里仁》),儿女们要将父母的年龄时时牢记 于心,既要为父母的寿高而高兴,也要因他们的寿高 而有所忧惧。时时处处事事挂念着父母,如此以来, 能够充分把握好“孝”的程度,对父母的孺慕之情也 自然流露。其二,要爱惜自己的身体。“子畏于匡, 颜渊后。子曰:‘吾以女为死矣。’曰:‘子在,回何敢 死?’”[3](《先进》)钱穆先生也曾说过:“子女以谨慎持 身,使父母唯以其疾病为忧,言他物可忧。人之疾, 有非己所能自主使必无。”身为子女,要忧心自己的 身体,健康成长、砥砺前行,亦是对父母的孝敬。可 见,孝的很重要的一个层面就是爱惜自己的身体,做 到“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3](《泰伯》),正如 《孝经·开宗明义章》提及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其三,要继承父志,“父在,观 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3](《学而》)。《论语》中关于对父母的“孝”,着重强调 的一点就是“继承父志”,观察儿女的志向和行为。 例如,“孟庄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与 父之政,是难能也”[3](《子张》),“子生三年,然后免于 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3](《阳 货》)。 做儿女的要守孝三年,奉献仁爱,体现孝道。可见, 孔子主张的孝道的实践是物质与精神的统一,内涵 精致的象征与仪式,也体现着中国文化敬天法祖、忠 君孝亲以及天人合一的理念。
(二)“孝”的目的:化民成俗
《论语·学而》:“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孔子 认为,“孝”离不开对父母、祖先的认同和敬重,进而 逐步养成习惯,且成为传统,达到《学记》里面所说的 “化民成俗”的目的。这也体现出在中国差序格局的 社会结构中孝文化的内在逻辑,其中隐含由己推人、 由近及远的延展性和包容性特点。其一,“孝”的初 衷是实现对祖先的敬重。《说文解字》释“孝”为:“善 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呼教切。”从许慎的解释中我们可以看出“孝”被定义在对父的 “承”之上,子善事父母为孝。相对而言,曾子说:“慎 终追远,民德归厚矣。”[3](《学 而》)也就是说,曾子认 为的“孝”实际上包含两层意蕴:慎终(父母),追远 (祖先)。“孝”首先是对自己祖先的认同,然后才是 尽人子之德。可见对祖先的认同与敬重之心是“孝” 文化的有机构成。其二,“孝”尽显淳化民德,移风易 俗的功效。孔子弟子宰予说:“三年之丧,期已久矣。 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 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孔子对其 严厉批评,认为“予之不仁也! 子生三年,然后免于 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 之爱于父母乎?”[3](《阳货》)由此得知,孔子之所以坚 持三年之丧的理由只有一个,就是儿女出生三年以 后才能完全摆脱父母的怀抱,替父母守孝三年,其实 是为了回报父母的三年之爱。这种理念完全是从人 伦关系去主张尽孝,并非诸如有神论之类的诡论。 此外,《论语·学而》云:“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 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 《孝经·广扬名章》亦云:“子曰:‘君子之事亲孝,故 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 移于官。’”可见,“孝”理念具有一定的延展性,其可 以突破家庭场域,延伸到社会乃至国家,由家庭之内 兄弟姐妹的和睦相处到“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实现, 进而能够实现淳化民德、化民成俗的功能。
(三)“孝”的应用:遵循“秩序”
孔子提倡的“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3] (《学而》),在“继承父志”基础上,亦隐含着“顺”的成 分。“顺”在一定意义上可以理解为“秩序”,作为修 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秩序”。其一,“孝”的秩序 实际上是建立在长幼有序的基础之上。如《论语· 微子》“长幼之节,不可废也”,《论语·颜渊》“君君、 臣臣、父父、子子”。在这种理论下,子所践行的“孝” 就是对“秩序”的深化,是对父母无条件服从的表现。 但孔子也并非一味地将“孝”停留在“秩序”之上,而 是将“秩序”延伸到了“敬”的层面,如“今之孝者,是 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3] (《为政》)可见,“孝养”与“孝敬”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 只注重父母物质上的供养,后者则增加了精神上的 内容,即孔子要求的“孝”不仅追求物质上“孝”的秩 序,而且还要追求更高层次精神上的“孝”的秩序,由 此形成良好的舆论秩序和民族传统。其二,从“小 家”到“大家”,“孝”同样体现“秩序”理念。“出则事 公卿,入则事父兄,丧失不敢不勉,不为酒困,何有于 我哉”[3](《子 罕》)。孔子认为,在内、外出,都离不开 “孝”,在内要侍奉父兄,同样,在外要将理念弘扬,侍 奉公卿。国君要守君道,臣下要守臣道,父亲要守父 道,儿子要守子道。可见,“道”就是一种“秩序”,修 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秩序”。此外,“读尽天下 书,无不一‘孝’字”。自古以来,由于受血缘关系为 基础的家族主义的作用和影响,需要维护家族的团 结、稳定以及延续,必然离不开长辈对子孙后代的教 导,以实现晚辈对长辈的孝敬和世代传承,其中教 育、教化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孔子强调“文行忠 信”,重视对学生进行历代文献教育,其中不乏有关 “孝”的理念和知识,体现出“孝”是天下之事,亦为修 齐治平之“秩序”。
(四)“孝”的新主张:提倡“悦谏”
孔子作为“孝敬”父母的倡导者,《论语》中也体 现了重视维护父母在家庭中的地位,但这不意味着 子女就要对父母进行愚孝和盲从。正如孔子所说: “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3] (《里仁》)《说文》曰:“谏,证也。从言柬声。”《字汇》提 及“谏,直言以悟人也”。“谏”的基本内涵是以直言 规劝或建议别人,其中既有平辈、朋友之间的“谏”, 也有下对上的“谏”。“几”具有含蓄、微妙的意思, “几谏”就是用委婉、暗示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内心的 意见。可见,孔子对于“孝”亦有自己的新观点。其 一,“谏争”。《孝经·谏争章》记载:“曾子问于孔子: 子不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孔子断然否定说:“是何 言语! ……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 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 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可见,孔子反对 盲目地服从父母之言行,而主张“事父母几谏”。在 父权家长制占统治地位的时期,能提出这种前瞻性 观点,实在是难能可贵。其二,“悦谏”。“见志不从, 又敬不违,劳而不怨”。孔子认为作为子女,要怀恭 敬之心,面对父母所犯的错误,在感情上不要伤害他 们,更不要抱怨、憎恨他们,执意扭转他们,而应“具 体地帮助他们分析犯错误的原因,诚心地鼓励他们 改正错误,对于错误认识较慢的父母,也要持耐心等 待的态度,切忌简单、粗暴,更不要将他们的错误乱 上纲上线”[9]。这是对“谏争即孝”优秀传统的继承 和发展,是趋向于一种平等的对话式父子关系,也是 孔子“孝”理论的闪光点。
三、《论语》中“孝”文化的当代启示
孔子主张和推崇的“孝”文化是民族道德规范和 文化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关键时期,当代家庭和社会在伦理道德方 面存在诸多危机,我们需要坚持历史标准和现代标 准相统一的原则,借鉴和发扬“孝”文化中的积极因 素,实现传统“孝”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一)做好“小孝”,致力“大孝”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儒家之“孝”德具有民 胞物与的精神,不但体现人之本性,而且还有一种义 务与责任,将“孝”德由一己拓展到国家社会,甚至全 人类,切实尽到参赞化育之责,从而寻找人生的终极 价值。简单来讲,“孝”可以分为“小孝”和“大孝”。 “小孝”是最基本的“孝”,其主要是对自己亲生父母 的孝养,这是人之本性的最根本体现,也是每一个中 华儿女都应该具备和发扬的优良品质。当然,在做 好“小孝”的基础上,我们致力于“大孝”。“大孝”需 要突破“家庭”之“小家”,而上升到国之“大家”,主要 是指对祖国母亲的“孝”,即对祖国母亲的热爱。此 外,“孝”文化所涉及的“小孝”和“大孝”的理念和追 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个人、社会和国 家三个层面的价值追求存在高度的契合性,如此的 理念和要求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亦 有借鉴和启发作用。详细来讲,其一,孝敬家中父 母。根据孔子关于“孝”文化的阐释,我们明确“孝” 具有不同的呈现形式和逻辑层次,其中,“孝养”和 “孝敬”自己的亲生父母是最为基本的表现。两者主 要表现为保证自身父母的衣食住行用、尊敬父母以 及注重礼节等“庭闱之孝”。其二,热爱祖国“母亲”。 “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 交言而有信”[3](《学而》)。孔子主张将对父母的“仁 爱”推及、应用到社会关系的处理,以及视为对待祖 国“母亲”的态度要求,进而热爱人民、忠于祖国,做 到“大孝”。譬如,孔子身边曾经有位总管叫原思,一 次孔子“与之粟九百”,他推辞不要,孔子便对他说: “毋,以与尔邻里乡党乎!”[3](《雍也》)可见,孔子极力 推崇“大孝”,主张“孝”于天下的人民。同样,“夫仁 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 仁之方也已”[3](《雍也》)。党和国家要“以人为本”, 尽心竭力做到“恭”、“敬”、“惠”天下的人民群众,真 正做到“大孝”。当然,广大民众也要致力于“大孝”, 将祖国视为“母亲”,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保持“孝敬”、 “仁爱”之心、之行,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忠于党、忠于国家。
(二)立足“近孝”,追求“远孝”
众所周知,“‘孝’观念的产生,是与中国古代建 立在农耕文化基础上的家国一体的宗法社会结构密 切相关的,它是基于血缘关系的情感因素与原始的 祖先崇拜有机结合的产物”[1 0]。家族的团结、稳定 以及延续,必然离不开晚辈对长辈的服从和后代的 传宗接代,以及代际互惠,在这之中晚辈子女逐步形 成和具备了“孝”意识。可见,“孝”文化是具体的、历 史的统一,这也体现出“孝”文化存在“近孝”和“远 孝”的“动态性”特征。所谓“近孝”孝一时,主要是对 当下父母的“孝”,而“远孝”则孝万古,正如孔子所言 的“慎终追远”。由此,作为中华儿女,我们要努力在 立足“近孝”基础上追求“远孝”。譬如,“孟懿子问 孝。子曰:‘无违。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 以礼。’”[3](《为政》)详细来讲,其一,此时孝养父母。 儿女的身体是父母的“分子”,自己的肢体是用母亲 的气血生成的。父母怀胎十月,乳哺三年,历尽艰 辛。因此,父母在的时候,我们要活在当下,按照基 本的要求来侍奉孝养父母。其二,彼时“慎终追远”。 曾子认为,“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3](《学而》),当父 母离去后,依然能够心怀感恩之心,按照规定的礼节 安葬、祭祀他们,这就可以称得上是“远孝”。当然, “远”还指离我们较远的祖先,也可以理解为我们的 开山鼻祖。“追远”是提醒人们要饮水思源,慎重对 待已故父母,追念祖先。这样,“近孝”和“远孝”有机 结合、源远流长,自然就会实现“民德归厚”。此外, “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延续,是一个民族得以 发展和延续的精神支柱”[11](P1 2 3 - 1 24)。“孝”文化 已经成为凝积在亿万中华儿女血液中的文化基因, 诚如《孝经·三才章》所言:“夫孝,天之经,地之义, 民之行也。”作为中华儿女亦要批判弘扬和借鉴传承 “孝”文化,实现“孝”文化的源远流长,追求更高意义 上的“远孝”。
(三)“孝身”、“孝心”和“孝志”的层层拔高
一个人有身、心、志三个层面,身、心是平常可以 看到、比较具体的东西,志是比较抽象的。同样,对 父母的孝养也就涉及到三个层次,分别是孝身、孝 心、孝志。与之相应,在孝身、孝心、孝志中,实现“孝 知”、“孝感”、“孝意”以及“孝行”的彼此互动,最终形 成完美的“孝”人格。“养儿方知父母恩”,孔子在《论 语》中提及“老者安之”,孝文化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 从自己父母做起,身体力行,让老者们安逸,使他们 居有其所,腹有所食,体有所衣,疾有所治,丧有所 葬,从“居、养、病、丧、祭”五个方面表现孝的道德品 质。当然,“子夏问孝,子曰:‘色难。’”儿女对父母的 孝养,不仅仅只停留在“孝身”层面,因为只是“有事, 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而没有和悦的脸色, 不是真正的孝。因此,孝的更上一个层次就是“孝 心”。“孝心”,很关键的就是要真心爱慕,在父母面 前总能保持和颜悦色。譬如,《论语》记载:“人未有 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3](《子 张》)可见,做儿女的 要保持恭敬、和悦之心来孝敬父母,把握一个“度”, 让父母安心、舒心。此外,“孝”的最高境界就是“孝 志”。“执德不弘,信道不笃,焉能为有? 焉能为亡?” [3](《子张》)做儿女的要弘扬道德,坚定信仰,有所作 为,回馈父母,让父母为其骄傲。正如《孝经》云,“立 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因此,做儿女的要 用自己的德行去奉献社会,然后扬名于后世,让众人 感受到你的成就和辉煌是父母养育教诲的结果,如 此可谓“至孝显亲”的表现。同样,“孝”文化中所体 现的“养”、“敬”、“顺”以及“感恩”、“责任”、“供献”等 元素,同样贯穿、渗透在“爱国”、“敬业”、“富强”、“文 明”以及“诚信”、“和谐”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 当中,构成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涵养,从中 亦可以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孝”行的层层引 领。总之,作为终极的“至孝”就是要做到“大孝”、 “远孝”和“孝志”。
历经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文明发展的积淀,中 华“孝”文化,已深入个体内心、渗入社会各界、融入 民族精神。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家和万事兴。在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关键时期,“孝”仍是维 系个人身心和谐、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以及国家富强 的重要精神纽带。我们需要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 性发展”理念,批判、继承以及创新我国五千多年延 续而来的“孝”文化,进而实现“孝”文化的时代化、现 代化和大众化,使之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优质 文化资源和坚实精神保障。
收稿日期:20 1 5-1 0-20
基金项目:天津社会 科 学 院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研 究 中 心 课 题 “‘四 书’中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之 ‘诚 信’研 究” (HXJZG20 1 5-B0 1);“中国传统‘孝’文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涵养研究”(HXJZG20 1 5-B02)
作者简介:1.付 洪,女,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栾淳钰,男,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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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观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