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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发力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来源: | 作者:林枭 | 发布时间: 2024-03-12 | 191 次浏览 | 分享到:

老年友好型社会是年龄平等、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是将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转化为政策制度和运行机制的社会,是让老年人全面发展、终身发展,充分实现其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社会。


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重点工作,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抓住重点、强化统筹,多举措、全方位发力,确保老年友好型社会落地见效。


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重点在于构建老年友好环境。一是宜居环境要适老。要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纳入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统筹推进,让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更加安全方便;在加大家庭适老化改造基础上,要加快既有社区道路、商场、银行、医院、公园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设施的适老化改造;鼓励开发老年宜居住宅、老少同住社区,建设老年友好型居住环境。二是社会环境要敬老。要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实施中华孝亲敬老文化传承和创新工程;持续推进“敬老月”系列活动和“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结合时代楷模、道德模范等评选,选树表彰孝亲敬老先进典型;将养老、孝老、敬老纳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加强老年优待工作。三是数字环境要助老。要建立数字技术帮扶体系,引导老年人融入数字时代,加快推进老年人常用的互联网应用和移动终端、APP适老化改造;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加强数字技能教育和培训,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四是法律环境要护老。要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增强老年人维权意识,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要回应老年人的新需求。老年人日常需求不仅是生活、照料、医疗等需求,社会参与需求和愿望也尤为强烈。要建立制度、搭建平台,用好“银龄行动”品牌载体,让低龄、健康老年人实现老有所为。要扩大面向老年人的公共服务供给,推动全国老年教育资源共享,鼓励文化娱乐产业提供适应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服务。要完善老年人心理关爱服务体系,建立老年心理服务组织和服务网络,开展心理咨询、情感疏导、应急干预等服务。


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工程,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多行业,要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发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部门协同,健全工作机制,推动解决创建老年友好型社会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发挥示范性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友好型社区、老年友好型乡村创建的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要倡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模式,注重发挥个人、家庭、社会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高质量产品和服务。要充分发挥政府在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社会参与、全民行动,共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会。